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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绿色通道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22

各研究中心:

    为支持海外归国人员尽快在天津市开展科研工作,天津市科委现开展2016年天津市优秀回国人员申请绿色通道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的项目要密切结合天津市发展的战略需求和重要研究方向,按照2016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指南填报申请书。

一、 申请者申报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在国外留学或工作三年以上; 3.未承担过天津市科委的计划项目;4.具有博士学位;  5. 2015年4月以后回国(含从其他省市新引进的高端人才)。
二、 申报方式
    采用申请人自主申请、各单位组织评审后择优申报的方式;此次为限项申报,天津市科委给予研究院1个申报名额。

三、 资金预算项目负责人要科学、客观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并控制人员、差旅、会议、管理、信息、其他等费用的支出,六项费用支出在25%以内。
四、 申报材料
1.填写《天津市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资金项目申请表》,一式二份;
2.提供博士学位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引进的其他省市的人才由主管单位提供到天津工作时间证明;
4.需填写绿色通道项目申请书。其申请书由项目申报系统生成,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全部为签字盖章原件。并提交电子文档一份。
五、咨询电话
市科委基础处:58832857;申报系统技术支持:15122661430。
六、时间安排
研究院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5月12日,请在此之前报送研究院。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