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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09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已在科技部网站公开发布,请各单位组织申报。

一、申报流程

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预申报

1)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http//service.most.gov.cn上填报。预申报书格式参见附件1。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6102180011181700

2)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单位于2016112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至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2.组织推荐

推荐单位对预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推荐函,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3.项目首轮评审

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步答辩评审。

4.项目正式申报

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重点专项项目领域
  新能源汽车高性能计算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地球观测与导航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云计算和大数据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先进轨道交通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

申报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附件2)。
  三、其他具体申报事项请参考科技部网站通知要求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6/201610/t20161013_128183.htm

四、时间安排

   研究院申报截止时间20161114日,请在此之前报送研究院。